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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江:共谋创新管理举措 破解小区安全难题
 【 2017-08-14 11:08 】 【来源:成都长安网
 
 
 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深入落实市委“西控”、“中优”发展战略和区委区政府“145”发展思路,以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为载体,积极探索小区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模式,夯实小区安全防范中实施主体物管企业、监督主体业主委员会、责任主体业主(住户)三方主体责任,依法精准治理,着力破解小区治理中政府部门“各自为阵,单打独斗,主体责任不清”的困局,2017年6月初开展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工作以来,收到了较好效果。截止目前,全区实现了小区内汽车被盗零发案,入室盗窃发案120件,同比去年144件下降16.7%。引起了《中国网》、《新浪网》、《四川新闻网》、《四川在线》、《成都商报》、《成都电视台》等中央、省、市各级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,并进行了深入报道,群众反响效果较好。
 
  一、找准问题,高位谋划,探索物业小区安全治理新模式。
 
  问题导向,谋划主体防控模式。居民小区安全防范是我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之城的重要内容。长期以来,小区业主(住户)拖欠物管费用,因各种原因无法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虽建有业委会但未履行监督责任,小区物管企业在安全防范中履职不到位,被业主们戏称“只收钱不做事”。原本提供服务、监督服务、享受服务的“铁三角”关系出现“三缺一”,种种乱象一直困扰基层社会治理。温江区公安分局以问题为导向,探索以促进各方落实责任的小区安全防范主体模式,努力将“三缺一”的“铁三角”打造成业主、业委会、物管企业三方受益的“金三角”。
 
  部门联动,搭建综合治理体系。在前期的深入研究和探索的基础上,温江区公安分局创新推出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工作,努力搭建党委牵头、政府依法行政、行业充分履职、群众广泛参与的平安建设合作治理体系,着力解决在小区安全治理工作中各方主体责任不清、相互推诿、各职能部门各自为阵、势单力薄等问题。综治办牵头,公安、房管、司法、国资金融办、镇街等职能部门作为小区治理工作的主体部门,明晰部门职责,居委会等社会组织多方联动,共同督促小区业主、物业服务企业、业委会落实主体责任。
 
  数据解析,警务研判指导防范。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工作结合公安“情指勤”实战化工作实际,推行警情研判机制,对住宅小区可防性案件定期进行专题研判和预测,提出近期安全防范工作建议,制定相应防范措施,下发工作指令,督促落实到位。全面提升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整体效能和实战能力。
 
  二、精准治理,依法治理,构建小区安全治理责任主体新格局。
 
  依法治理,安全防范权责法定。物业小区安全治理体系中涵盖了政府部门(综治、公安、房管、司法、镇(街))、基层组织(居民委员会)、自治组织(业主委员会)、企业法人(物业服务企业)和人民群众(业主和住户)五类主体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、《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》、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“权责法定”的原则,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、基层组织、自治组织、业主(住户)、物业企业等多方主体的权力(利)、义务和的责任,在工作中指导督促各方履职尽责,共同推进小区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工作。
 
  精准治理,压实小区主体责任。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工作厘清了小区“铁三角”的主体责任,明确各方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。小区业主(住户)作为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主体,应不断提高自防意识,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,遵守安全防范准则,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和物业企业工作。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安全防范的实施主体,负责各项具体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和完善。业主委员会作为监督主体,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,负责代表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,根据物业服务的工作成效,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。通过三大主体责任的清晰划分、责任落实,打造小区安防“金三角”,实现小区业主(住户)自身素质提升、自防能力不断加强、物管企业履职尽责、行业良性发展、业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良性循环。
 
  靶向治理,明晰部门主体职责。房管、公安、司法区级部门是物业小区安全治理工作的三大主管部门,各镇街是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者。房管部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能,负责监督指导物业企业的日常工作、公共收益,细化落实奖惩机制,指导业委会发挥监督职能;公安根据日常检查情况、小区发案情况、“三防”设施等情况,负责小区“三防”建设和小区安保和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,对物业企业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房管部门;司法负责提供小区的法律服务和业主(住户)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。三个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,最大限度的为小区物业提供各项工作支持,推进小区治理重心下移、职能下沉,提升治理能力,促进小区内部和谐发展。镇街从小区实际出发,督促、协调下属职能部门和(村)社区,切实履行各项职责,落实各(村)社区书记牵头协调、指导督促(村)社区居委会、小区业委会、物业服务企业落实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联动响应机制。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工作开展以来,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5次,联合走访高风险小区8次,约谈物业企业2个,下发黄色预警2次。
 
  三、建章立制,精细管理,促进小区安全工作落地开花。
 
  建章立制,创新精细化理念。今年3月,温江区公安分局在柳城“格陵兰”和万春“兴城丽景”小区开展试点,取得较为显著成效。区公安分局总结经验,进一步创新精细化管理理念。建立分类分色预警、信息动态沟通、日常巡查指导、多方联动响应等7大机制(包含21小项)。通过7大机制的建立,进一步加强对小区“铁三角”的管理、指导和监督职能,有效推动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、互相配合压实小区“铁三角”主体责任,提升工作水平,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、无盲区。截止目前,25个物业小区按照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工作组要求,改造、完善三防设施,新增秩序维护人员45人;新增摄像头116个,楼宇对讲系统58套;增加、整改“滚刀龙”和防爬刺151处;建立、完善安全防范、巡逻制度,有效提高小区安全防范水平。
 
  依靠信息手段,完善精细化管理。根据各职能部门、单位和企业职责,明确工作流程,细化工作和考核方案。综合运用依托“大联动、微治理”信息平台、“阳光e警务”微信公众号、各类微信群、巡逻GPS定位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平安建设工作。借助信息化手段,以小区为单位,派出所基础所领导、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、辖区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、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、(村)社区书记、治保主任、调解主任等人员共同组建“平安小区”共创共治微信群。发布辖区各小区、商圈社会治安情况,阶段性治安防范要点等内容,扁平化指导和督促小区做好治安防范工作,形成有力、有效的群防群治的工作模式。
 
  建立信用体系,逗硬奖惩激励机制。温江区房管局牵头拟定《成都市温江区物业服务企业分级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成都市温江区物业小区分类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成都市温江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规程》、《成都市温江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导规程》等系列配套文件(征求意见稿)。公安机关根据小区发案情况进行统计,根据案件类别和数量分别下发橙黄红三色预警。房管部门根据三色预警情况,对物业企业,分别予以约谈、通报、信用扣分等处理,纳入社会信用体系,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。各部门联合考评物业企业。针对考核优秀的企业,政府将建立专项奖励基金,有效提高物业企业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 
  大力开展宣传,营造良好小区环境。区公安分局通过开展讲座、面对面宣讲,微信微博互动等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,宣传安全防范知识、业主(住户)、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义务与权利、增强社会各方尤其是业主自身的治安防范参与度,有效提高居民自防意识,缓解业主与物业企业的矛盾,进一步营造院落小区居家安全氛围,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。截止目前,全区开展现场宣传15次,讲座2次,微信微博专题2次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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